2019年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劃片區域
點擊進入2020年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臺”(http://47.104.8.225/)
為切實做好2019年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以及省市關于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教育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創建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全力化解大班額問題、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保障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和諧。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招生入學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確保全縣義務教育小學、初中入學率達100%,對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零拒絕”“全覆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教體局統籌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做好轄區內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整體規劃和建設工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規范有序入學,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各社區、村居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相關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依規入學。
(二)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繼續堅持和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招生辦法。根據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與分布狀況、學校規模和交通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各學校招生范圍,科學制定招生計劃。今年繼續實行以單校劃片為主,多校劃片、彈性學區為輔的方式,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實現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
(三)堅持嚴格控制班額、禁止隨意擇校的原則。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確保小學起始年級秋季招生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起始年級秋季招生班額不超過50人。監護人必須按照本方案劃定的片區進行報名,提交材料時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各招生學校嚴禁私自接收片區外學生。
(四)堅持陽光招生的原則。城區公辦小學(即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第三實驗小學、第四實驗小學、第五實驗小學、第六實驗小學、第七實驗小學、實驗中學小學部、沂蒙中學小學部、第二實驗中學小學部、沂城街道中心小學、沂城街道長虹小學)初始年級實行網上信息采集和現場報名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城區初中及鄉鎮(街道)學校采用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
各招生學校要通過宣傳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咨詢監督電話等方式,將招生政策、片區劃分、信息登記、現場確認及證件材料等向社會公布,做到招生計劃、報名資格、錄取信息公開透明,積極接受縣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對招生和分班工作的監督,努力提升教育滿意度。
三、招生計劃
城區小學一年級計劃招收110個班。其中實驗小學10個班,第二實驗小學8個班,第三實驗小學9個班,第四實驗小學9個班,第五實驗小學8個班,第六實驗小學12個班,第七實驗小學12個班,實驗中學小學部8個班,第二實驗中學小學部14個班,沂蒙中學小學部8個班,沂城街道中心小學6個班,沂城街道長虹小學6個班。
城區初中一年級計劃招收76個班。其中沂新中學14個班,實驗中學16個班,第二實驗中學10個班,第三實驗中學(實驗中學東校區)10個班,第四實驗中學10個班,沂蒙中學10個班,沂水二中初中部6個班。
從本學年開始,實驗中學和第三實驗中學組建教育集團,按照“優質校+新?!钡募瘓F化辦學模式進行試點,加快推動我縣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第三實驗中學加掛“實驗中學東校區”校牌(以下“第三實驗中學”統稱為“實驗中學東校區”)。城區初中除沂蒙中學只接收原于家官莊片區的寄宿生外,其他城區初中起始年級一律不再安排學生寄宿。
鄉鎮(街道)小學、初中招生由各鄉鎮(街道)中心校根據本轄區適齡兒童和六年級畢業學生數制定招生計劃,班額不得突破國家規定標準。
四、招生辦法
(一)城區小學招生工作
1.報名條件
城區小學招收城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要求:①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②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學習能力;③具有沂水縣城區戶籍或父母(其他監護人)在學區內有自有房產(含小產權房,見附件7)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城區小學接收符合條件的外來(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巴鈦恚ㄟM城)務工經商人員”是指本縣農村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和縣外來我縣城區務工經商人員。外來(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其監護人需在學校服務片區內有自有房產,或者父母至少一方在我縣城區務工或經商一年以上、在學校片區內租賃房屋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在城區經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縣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稅務等部門進行營業執照注冊登記、納稅申請(報名時提供父母納稅人身份證號和識別號);務工指在城區內依法注冊的企業務工,與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社保卡信息)。
近年來,我縣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有些非城區適齡兒童父母雙方確在城區內生活、無穩定職業、無自有房產,但居所相對固定。根據《義務教育法》中關于“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等規定,城區小學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根據父母申報條件接收該類適齡兒童就讀;在城區學位已滿的情況下,要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入學。
2.招生辦法
各城區小學招生工作必須按照經縣教體局備案的招生計劃進行,分別按照以下三種情況進行報名、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城區常住居民子女(包括城區戶籍和監護人在學區內有自有房產的適齡兒童,下同);本縣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和其他適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接收縣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城區小學學位不足時,根據鄉鎮(街道)中心校實際核實的監護人務工、經商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1)城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采取網上報名初審和現場復核相結合的方式。
工作流程:適齡兒童監護人登陸“2019年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臺”(http://47.104.8.225/)→進入“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入學信息登記→申報片區學校→信息初審→監護人打印《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現場復核→監督復審→擬錄取公示。
流程說明:
①網上注冊、信息登記:城區常住居民的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城區小學的,由監護人在規定時間登錄招生平臺進行網上注冊,登記入學信息。凡是不在網上注冊、登記、申請的,城區小學一律不予錄取。
②網上報名:家長按時登錄平臺申報學區內志愿學校。每名適齡兒童只能選擇一處學校申報,學校不得對學生隨意設置限制條件。監護人應保證網上報名錄入的信息真實有效,凡是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經查實后一律取消城區公辦學校入學資格。
③信息初審:各城區小學匯總監護人提交的入學信息,初步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信息分別予以確認、補充、退回等相關處理。
④信息確認:報名信息初審合格的適齡兒童,由監護人打印《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并簽字。
⑤現場復核:適齡兒童監護人攜帶《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和證明材料原件到申報學校進行現場確認。招生學校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按類編號待審;對存疑的材料到有關部門及現場進行核實;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告知其到適合的學校申報,所申報學校要及時進行確認。
⑥復審監督:縣教體局招生小組對各城區小學隨時進行網上、線下監督。
⑦擬錄取公示:各城區小學公示第一批擬錄取名單,同時公布空余學位。上報名單時,遵循“住、戶一致”的原則,區分以下三種情況:一是適齡兒童戶籍在城區,其監護人自有住房在學區內的;二是適齡兒童戶籍在學區內,其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但在學區內生活穩定并有固定住所的;三是適齡兒童戶籍不在城區,其監護人自有住房在學區內的。
(2)本縣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隨遷子女和其他適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由監護人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中心校報名。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隨遷子女和其他適合在城區就讀適齡兒童的監護人要如實填寫申請表(見附件8),連同有關材料交到鄉鎮(街道)中心校。中心校核實、匯總后在指定時間報送就讀城區小學,城區小學要安排專人核查,情況屬實的予以接收,如發現真實情況與提報材料不一致,由招生小組予以核實,對不適合在城區就讀的,要求其在原戶籍所在鄉鎮(街道)學校入學,當地學校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嚴防學生輟學。
(3)縣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監護人到縣教體局基教科或鄉鎮(街道)中心校報名。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戶口簿、務工或經商證明等有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教體局基教科報名初審,符合到城區學校就讀條件的,分配到有空余學位的城區學校就讀;適宜在鄉鎮(街道)就讀的,直接到相應中心校報名。
以上流程時間安排見附件2。
3.報名材料(見附件7)。
(二)城區初中招生工作
1.報名條件
(1)城區小學2013級在籍在校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2)畢業生監護人需在學校服務片區內具備自有房產或具有城區戶口;外來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其監護人需在學校服務片區內具備自有房產,或者父母至少一方在我縣務工或經商一年以上,在學校服務片區內租賃房屋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2.招生辦法
采取持學籍表及有關材料到規定地點現場集中報名的辦法。
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畢業生原則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參與劃片招生,如監護人遷移至其它學區居住,應按規定時間將有關材料交到相關服務片區初中學校審核確認。
非一貫制學校具體為:
(1)城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到指定地點集中報名。城區初中現場接收以下學生報名:①學籍住址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監護人直接持學籍表到片區學校報名;②學籍住址與實際住址不一致的,還需提交戶口簿、房權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③無自有房產的,持實際居住地證明材料和學籍表到片區學校報名。
(2)符合進城入學條件的非城區小學六年級學生到鄉鎮(街道)中心校報名。在規定時間內,由鄉鎮(街道)中心校將初審的原始材料連同學籍表、匯總表一并移交到服務片區初中學校,無鄉鎮(街道)中心校簽字蓋章的一律不予認可。不符合進城條件或城區初中無空余學位時,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當地學校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
(3)符合條件的縣外新來務工經商子女入學,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教體局基教科報名或鄉鎮(街道)中心校報名。縣外新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由家長攜帶戶口簿、務工或經商證明(標準條件同小學進城和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等有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教體局基教科報名初審后,分配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根據務工經商情況,適宜在鄉鎮(街道)就讀的,直接到相應中心校報名??h外新來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全國統一學籍號的學籍證明。
各城區初中學校對有學籍表的學生進行現場審核,本著“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存有疑義的證件到相關部門進行甄別,審核后將簽字的匯總表上交。招生工作小組采取復審和學?;徬嘟Y合的方式,多方審核簽字確認后交由初中學校公示。
以上流程時間安排見附件2。
(三)鄉鎮(街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各鄉鎮(街道)中心校要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的領導下,主動聯系當地公安、衛生等部門,托清學校服務村居適齡兒童信息,確定轄區內學校(教學點)的招生片區及入學條件,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關材料到就近小學報名。各鄉鎮(街道)小學及時將《入學通知書》發至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監護人,督促其到相應小學辦理入學手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學的,需列出名單,經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批準,并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各鄉鎮(街道)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由鄉鎮(街道)中心校印制。
各鄉鎮(街道)初中學校要做好與招生范圍內小學的對口銜接工作,所有小學畢業生除符合條件到本縣城區或外地就讀的,其余小學畢業生對口直升到本鄉鎮(街道)初中。要嚴防小學畢業生輟學。對未按時報名的學生,招生學校需列出名單,一式三份,畢業學校、招生學校、縣教體局各一份。9月1日前,由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負責完成該部分學生的追蹤調查工作。初一新生報名實行雙向評估,即對小學評估鞏固率,對初中評估入學率。
鄉鎮(街道)中心校所轄學校招生參照城區學校招生時間自行安排,但必須在8月10日前完成中小學招生任務。
在鄉鎮(街道)就讀的農村戶口學生申請到外地就讀的,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并到縣教體局基教科辦理手續。在鄉鎮(街道)就讀的農村戶籍學生符合到城區就讀條件的,鄉鎮(街道)學校要主動宣傳政策,做好服務工作。
(四)特殊教育(群體)招生入學工作
1.困難學生入學工作。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工作,順利完成義務教育,不讓一名兒童、少年因貧失學。做好失學、輟學兒童的登記、勸返、報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完成義務教育。
2.農村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要鞏固農村留守兒童專項保護行動成果,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并在學籍系統進行標注,確保每一名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3.特殊群體入學工作。積極推進融合教育,針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類別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統一部署,建立完善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4.現役軍人、引進人才等子女的招生入學工作。按照政策規定引進的各類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依據相關政策優先辦理入學手續。
(五)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民辦學校面向駐地區域及周邊,招收自愿就讀的適齡兒童及外來務工經商隨遷子女入學,其招生辦法、招生簡章須向縣教體局基教科、職成教研室申報備案,經審核后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條件、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收費標準等。招生工作須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嚴禁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招生結束后,及時將新生錄取信息上報縣教體局,并按要求注冊學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宣傳引導。成立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做好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統籌、調度與協調工作。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鄉鎮(街道)及宣傳、公安、人社、自然資源和規劃、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戶籍、房屋所有權、社保繳納、營業執照、納稅申報情況等入學信息的比對和審核。各鄉鎮(街道)中心校、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小組,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確分工,嚴格程序,抓好招生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各招生學校要切實提高認識,采取多種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方案的宣傳工作,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意義,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同時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今年全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公開、有序、穩定。
(二)嚴格規范操作,加強學籍管理和控輟保學工作。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嚴禁跨區域招生。學校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擅自附加條件選拔新生入學;對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要均衡編班、均衡安排任課教師、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分班過程實行陽光操作。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及時注冊學生學籍。新生報到入學后,原來已經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今年入學的本縣七年級學生憑學籍表整理檔案,城區一年級學生未在網上報名、未經學校公示、縣里審核沒有通過的一律不予建籍。由此引起的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
(三)嚴肅紀律約束,強化責任追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分工,嚴把新生入學關,切實做好招生所需材料的查驗、比對工作。縣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調度協調,全程監督招生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和《沂水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嚴肅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做到陽光招生。要加大對報名材料認證初審的力度,采取到相關部門進行信息比對、入戶核實等方式,嚴格審核每一名學生的入學資格,“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堅決杜絕關系生、條子生、借讀生等招生亂象,保障教育公平。不符合城區學校就讀條件的,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對偽造、變造相關證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取消所申報學校的入學資格,并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追究當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責任。對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
全縣中小學招生工作監督電話:2276879、2216895。
附件:1.中小學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要求
2.2019年沂水縣城區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3.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4.2019年沂水縣城區小學招生學區劃分
5.2019年沂水縣城區初中招生學區劃分
6.2019年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
7.2019年沂水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申請人
提交材料表
8.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調查表
9.誠信承諾書
沂水縣招生委員會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中小學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要求
一、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二、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三、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初中在校學生提前進入高中學習;
四、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
五、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六、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七、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八、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九、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十、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附件2
2019年沂水縣城區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步驟 | 時間安排 | 工作任務 | |
宣傳發動階段 | 7月18日 —20日 | 各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及全縣各招生學校廣泛宣傳招生政策。 | |
小學 | 城區常住(含有房產的非城區)居民子女報名 | 7月21日 —25日 | 城區常住居民子女監護人按招生片區登錄平臺進行注冊并申報志愿學校;學校對適齡兒童信息按順序依次審核。 |
7月26日 —29日 | 家長登錄平臺,打印《適齡兒童少年信息登記表》并簽字,攜帶證明材料(見附件7)到申報學?,F場審核確認。學校查驗證件,入戶核實。 | ||
7月30日 —31日 | 學校第一批擬錄取公示。縣教體局統籌招生學校學位情況。 | ||
其他條件子女入學 | 7月21日 —8月2日 | 適齡兒童監護人到原戶籍鄉鎮(街道)中心校報名,中心校組織核實甄別; | |
8月3日-10日 | 鄉鎮(街道)中心校統一到縣實驗小學報送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材料;縣外符合條件的到縣教體局基教科報名;城區小學核實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報名;城區小學公示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報名情況、上報招生名單。 | ||
發通知書 | 8月12日 | 發放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 |
新生報到 | 9月2日 | 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到。 | |
初 中 | 城區小學 報名 | 7月23日 —24日 | 1-7學區內的城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監護人集中到縣實驗小學報名,城區初中審核、收集材料,最后上報城區招生明細。 |
7月25日 —26日 | 8-16學區內的城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監護人集中到縣實驗小學報名,城區初中審核、收集材料,最后上報城區招生明細。 | ||
7月27日—28日 | |||
非城區小學報名 | 7月23日 —26日 | 非城區小學六年級學生符合進城入學條件的到鄉鎮(街道)中心校報名;有沂水縣戶籍的縣外小學畢業生及縣外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到基教科報名。 | |
7月29日—30日 | 鄉鎮(街道)中心校到縣實驗小學集體報名;縣教體局基教科分配外來務工經商隨遷子女;初中學校到部門核查有疑義的材料并上報非城區學生招生情況,局招生小組審核。 | ||
公示上報 | 7月31日—8月1日 | 局招生小組審核;城區初中上報新生信息及學籍表,確保招生、學籍一致。城區初中對新生名單進行公示。 | |
發通知書 | 8月12日 | 發放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 |
新生報到 | 9月2日 | 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到。 | |
附件3
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學 校 | 電話號碼 | 學 校 | 電話號碼 | ||
城 區 學 校 | 沂新中學 | 2251654 | 鄉鎮(街道) | 沂城街道中心校 | 2252756 |
實驗中學 | 2260953 | 道托中心校 | 2331115 | ||
沂蒙中學 | 2251485 | 高橋中心校 | 18854486694 | ||
第二實驗中學 | 2220856 | 馬站中心校 | 2661132 | ||
沂水二中初中部 | 2252156 | 楊莊中心校 | 2851106 | ||
實驗中學東校區 | 2208801 | 富官莊中心校 | 2881112 | ||
第四實驗中學 | 2226128 | 圈里中心校 | 2781115 | ||
實驗中學小學部 | 2260953 | 沙溝中心校 | 2761115 | ||
沂蒙中學小學部 | 2251485 | 諸葛中心校 | 2731130 | ||
第二實驗中學小學部 | 2220856 | 龍家圈街道中心校 | 2322368 | ||
實驗小學 | 2251664 | 黃山鋪中心校 | 2611304 | ||
第二實驗小學 | 2256210 | 崔家峪中心校 | 2641112 | ||
第三實驗小學 | 2236877 | 夏蔚中心校 | 2421227 | ||
第四實驗小學 | 2208558 | 高莊中心校 | 2441273 | ||
第五實驗小學 | 2211138 | 泉莊中心校 | 2565112 | ||
第六實驗小學 | 2226128 | 院東頭中心校 | 2591172 | ||
第七實驗小學 | 2208801 | 姚店子中心校 | 2551374 |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學 | 2257367 | 許家湖中心校 | 2501826 | ||
沂城街道長虹小學 | 2252715 | 四十里堡中心校 | 2401114 | ||
特殊教育學校 | 2250068 | ||||
民辦 公助 | 開慧實驗小學 | 2266166 | |||
附件4
2019年沂水縣城區小學招生學區劃分
招生學校 | 招收片區 |
實驗小學 | 一學區、十三學區、十六學區、二十二學區 |
第二實驗小學 | 八學區、十七學區、十八學區 |
第三實驗小學 | 十學區 |
第四實驗小學 | 六學區、十四學區、十五學區 |
第五實驗小學 | 七學區、十七學區、十八學區、二十二學區 |
第六實驗小學 | 十二學區、十三學區、十五學區、十六學區、十九學區 |
第七實驗小學 | 四學區、二十學區、二十一學區 |
實驗中學小學部 | 五學區、十三學區、十四學區 |
第二實驗中學小學部 | 九學區、十八學區 |
沂蒙中學小學部 | 十一學區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學 | 二學區、二十一學區 |
沂城街道長虹小學 | 三學區、二十學區 |
備注 | 多校劃片(13-22學區)范圍內的居民子女,根據自身實際,可以選擇到其中的一所學校就讀(即孩子入學“二選一”或“三選一”);作為學校,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只要所轄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家長報名,就須接收。 |
小學招生學區明細表
學區序號 | 學區位置 |
一學區 | ①正陽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長安路以西至蓮旺街②沂蒙山路以南至小倉路,蓮旺街以西至濱河東路 |
二學區 | 正陽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 |
三學區 | ①健康東路以北至北一環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②正陽路以北至文山東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 |
四學區 | 雪山河路以北至北一環路,東一環以東至莒縣界 |
五學區 | 正陽路以北至小沂河,長安路以西至沂河路 |
六學區 | ①北一環路以南至小沂河,文誠路以西至沂博路②北一環路以南至小沂河,長安路以西至文誠路(不含天使花苑、牛嶺埠社區) |
七學區 | 沂蒙山路以南至雙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蓮旺街 |
八學區 | ①沂蒙山路以南至雙成路,長安路以西至東皋路②長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雙成路以南至鑫華路 |
九學區 | ①紅城路以南至鑫華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蓮旺街②鑫華路以南至南一環路,長安路以西至濱河東路③原后岜山小學服務片 |
十學區 | ①沂蒙山路以南至裕豐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②裕豐路以南至騰飛路,長安路以東至長虹路 |
十一學區 | ①東一環路以東至東二環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環②騰飛路以南至南一環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③裕豐路以南至騰飛路,長虹路以東至東一環路 |
十二學區 | ①正陽西路以北至北一環路,龍張路至濱河西路②原馬荒小學服務片 |
十三學區 | 正陽路以北至小沂河,沂河路以西至濱河東路 |
十四學區 | 天使花苑、牛嶺埠社區 |
十五學區 | ①北一環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濱河②原沂博路小學服務片,原石良聯辦小學服務片 |
十六學區 | 正陽路以南至沂蒙山路,蓮旺街以西至濱河東路 |
十七學區 | 沂蒙山路以南至雙成路,東皋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
十八學區 | ①紅城路以北至雙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蓮旺街②蓮旺街以西至濱河東路,雙成路以南至鑫華路 |
十九學區 | 正陽西路以南至魯洲路,龍張路至濱河大道 |
二十學區 | 文山東路以北至健康東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 |
二十一學區 | 雪山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東一環路以東至東二環 |
二十二學區 | 小倉路以南至雙成路,蓮旺街以西至濱河東路 |
附件5
2019年沂水縣城區初中招生學區劃分
招生學校 | 招收片區 |
沂新中學 | 三學區、八學區、十三學區、十四學區 |
實驗中學 | 一學區、八學區、九學區、十學區、十一學區 |
沂蒙中學 | 五學區、十三學區、十五學區 |
第二實驗中學 | 六學區、十二學區 |
實驗中學東校區 | 二學區、九學區、十五學區 |
第四實驗中學 | 七學區、十學區、十一學區、十六學區 |
沂水二中初中部 | 四學區、十二學區、十四學區 |
備注 | 1.第四實驗中學為我縣解決大班額學校,城區中心街以西至濱河東路,鑫華路以北至健康路的學生除可以到劃定的學校就讀外,也可以到第四實驗中學就讀。 2.多校劃片(8-16學區)范圍內的居民子女,根據自身實際,可以選擇到其中的一所學校就讀(即孩子入學“二選一”或“三選一”);作為學校,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只要所轄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家長報名,就須接收。 |
初中招生學區明細表
學區序號 | 學區位置 |
一學區 | ①正陽路以北至小沂河,長安路以西至沂河路 ②小沂河以北至北一環,長安路以西至沂博路 |
二學區 | ①健康東路以北至北一環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二環路(不含健康東路以北,長安路以東至小沂河) ②小沂河以東至東二環路,健康東路南至正陽路 ③東二環路以東城區 |
三學區 | ①沂蒙山路以北至正陽路,東一環以西至濱河東路; ②沂蒙山路以南至雙成路,長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
四學區 | 雙成路以南至鑫華路,長安路以西至蓮旺街 |
五學區 | ①雙成路以南至南一環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 ②東一環路以東至東二環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環路 ③原于家官莊初中服務片(長安路以東部分) |
六學區 | ①鑫華路以南至南一環路,長安路以西至濱河東路 ②原于家官莊初中服務片(長安路以西部分) |
七學區 | ①正陽西路以北至北一環路,龍張路至濱河大道 ②原馬荒小學服務片 |
八學區 | 正陽路以北至健康東路,長安路以東至小沂河 |
九學區 | 健康東路以北,長安路以東至小沂河 |
十學區 | ①沂河路以西至濱河東路,正陽路以北小沂河 ②北一環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濱河 |
十一學區 | 原沂博路小學服務片,原石良聯辦小學服務片(也可到七里初中報名) |
十二學區 | 雙成路南至鑫華路,蓮旺街以西至濱河東路 |
十三學區 | 沂蒙山路以南至雙成路,長安路以東至東一環路 |
十四學區 | 沂蒙山路以南至雙成路,中心南街至濱河東路 |
十五學區 | 東一環以東至東二環,雪山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 |
十六學區 | 正陽西路以南至魯洲路,龍張路至濱河大道(也可到龍家圈初中報名) |
附件6
2019年沂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
單位 | 初中 | 小學 | |||
類別 | 學校 | 招生班數 | 招生人數 | 招生班數 | 招生人數 |
縣直 | 沂新中學 | 14 | 700 | ||
實驗中學 | 16 | 800 | 8 | 360 | |
沂蒙中學 | 10 | 500 | 8 | 360 | |
第二實驗中學 | 10 | 500 | 14 | 630 | |
沂水二中初中部 | 6 | 300 | |||
實驗中學東校區 | 10 | 500 | 12 | 540 | |
第四實驗中學 | 10 | 500 | 12 | 540 | |
實驗小學 | 10 | 450 | |||
第二實驗小學 | 8 | 360 | |||
第三實驗小學 | 9 | 405 | |||
第四實驗小學 | 9 | 405 | |||
第五實驗小學 | 8 | 360 |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學 | 6 | 270 | |||
沂城街道長虹小學 | 6 | 270 | |||
礦山小學 | 2 | 90 | |||
特殊教育學校 | |||||
鄉鎮 | 沂城街道 | 10 | 500 | 11 | 495 |
道托 | 7 | 350 | 9 | 405 | |
高橋 | 10 | 350 | 17 | 765 | |
馬站 | 12 | 600 | 19 | 855 | |
楊莊 | 10 | 500 | 18 | 810 | |
富官莊 | 8 | 400 | 10 | 450 | |
圈里 | 5 | 250 | 7 | 315 | |
沙溝 | 7 | 350 | 17 | 765 | |
諸葛 | 11 | 550 | 17 | 765 | |
龍家圈街道 | 8 | 400 | 16 | 720 | |
黃山鋪 | 8 | 400 | 16 | 720 | |
崔家峪 | 4 | 200 | 5 | 225 | |
夏蔚 | 8 | 400 | 13 | 585 | |
高莊 | 10 | 500 | 12 | 540 | |
泉莊 | 7 | 350 | 10 | 450 | |
院東頭 | 4 | 200 | 8 | 360 | |
姚店子 | 6 | 300 | 11 | 495 | |
許家湖 | 9 | 450 | 19 | 855 | |
四十堡 | 12 | 600 | 24 | 1080 | |
民辦公助 | 開慧實驗小學 | 4 | 180 | ||
附件7
2019年沂水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申請人提交材料表
類別 | 提供材料 |
本縣城區戶口,自有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 | ①家庭戶口簿或戶籍證明;②學區內房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
本縣城區戶口且戶籍在志愿學校片區,監護人在學校片區內無房產的 | ①家庭戶口簿或戶籍證明;②在招生區域的房屋租賃合同、實際入住證明(近一年的物業、水電費發票等);③需入戶調查。 |
非城區戶口(含非本縣戶籍),自有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 | ①家庭戶口簿或戶籍證明;②學區內房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無房產的 | ①家庭戶口簿或戶籍證明;②父母一方的用工證明、社會保險或在我縣城區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③在招生區域的房屋租賃合同、實際入住證明(近一年的物業、水電費發票);④需入戶調查。 |
備注:條件中的自有房產,指適齡兒童監護人自建自購且已實際交房入住的房產。產權人為共有的,產權份額應不少于50%。房產用途(性質)須為住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儲藏室、車庫等非住房不能作為入學房產。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抵押貸款的,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查檔證明;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查檔證明和入住證明(水電費發票);社區或單位建設的小產權房,提供社區或單位出具的產權證明、繳款發票和購房合同;政府拆遷還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門蓋章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所有證件、材料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10日。
附件8
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調查表
學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戶籍詳細地址
父親 姓名 | 職業 | 電話 | 居住詳 細地址 | ||||||||
母親 姓名 | 職業 | 電話 | 居住詳 細地址 | ||||||||
申請 理由 | |||||||||||
志愿學校一 | 志愿學 校二 | 是否服從調劑 | |||||||||
鄉鎮(街道) 調查 情況 | 村居責任人簽字調查人簽字、(中心校蓋章) | ||||||||||
擬入學校調查情況 | 調查人簽字、(城區學校蓋章) | ||||||||||
備注 | 1.如果兩個志愿學校無空余學位、又不服從調劑的,只能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2.調查人須兩人以上簽字,其中至少一人為教干。 | ||||||||||
附件9
誠信承諾書
編號
學生姓名
申請學校
提交材料:1.
2.
3.
4.
保證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實有效,若有虛假自愿放棄該學校的入學資格,并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承諾人
201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