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落實居住證政策告知書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提升教育惠民服務質量,現就沂水縣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落實居住證政策有關事項予以告知。
根據《義務教育法》《居住證暫行條例》及省、市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起,非沂水戶籍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擬在我縣城區公辦學校申請入學的,需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沂水縣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沂水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一般在每年8月初進行,請需要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過期的家長朋友們務必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以免影響孩子報名入學。
沂水縣招生委員會
2024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