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4元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20〕17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
各縣區要確保在年底前將提高后的基礎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促進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沂市財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通知》要求,
各縣區要確保在年底前將
提高后的基礎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