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一家外賣平臺公司被罰款12萬元
沂水如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
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案
當事人存在未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七百四十條(二)裁量基準1【從輕】之規定,沂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沂水市監行處字〔2020〕70091號),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
1、罰款119000.00元;
2、沒收違法所得1053.29元;
罰沒款合計120053.29元。
沂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