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涉及沂水校外培訓!
寒假即將來臨,各類校外培訓機構人員密集,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長,臨沂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家長:根據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盡量不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的線下學習,建議把寒假交還給孩子,教育和引導孩子合理安排假期作息時間。確需到校外培訓機構學習的,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一、資質信息“三必查”
一是必查辦學許可。培訓機構是否具有當地審批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法人登記證件,且證件在有效期內。
二是必查教師資格。培訓機構中從事學科類、升學類及其延伸類培訓的授課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藝體類培訓授課教師應具有與所培訓科目相對應的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三是必查公示信息。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辦法等信息是否在顯著位置公示。
二、安全防疫“三必看”
一是必看防疫管控。培訓機構疫情防控措施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培訓場所是否測溫、是否要求出示健康通行碼、防疫物資儲備是否齊全、是否對辦學場所進行消殺、通風等。
二是必看消防條件。培訓機構辦學場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暢通,消防滅火器材、應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齊備等。
三是必看餐飲服務。提供餐飲服務的培訓機構,是否具備在有效期內的餐飲衛生相關許可證件等。
三、簽約繳費“三必取”
一是簽訂正規合同。要采用國家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培訓機構簽訂正規合同。合同中對于退款限定日期、違約金比例和其他帶有承諾性的部分要特別重視。如有口頭承諾,應一并寫入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二是索取稅務發票。繳費時一定要即時索取與機構名稱相一致的稅務發票,不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費用一般應于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收取。
三是收集有效憑證。要及時收集、妥善保管培訓合同、發票收據等所有有效證據,如果與培訓機構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與培訓機構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解決。
最后,再次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接受校外培訓服務期間,要監督并配合培訓機構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需了解更多事項,請撥打當地教育部門電話問詢。
沂水校外培訓機構監督舉報電話
0539-2216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