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沂教字〔2021〕9號
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進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根據《2021年臨沂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臨教基字〔2021〕1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與招生范圍
今年我縣四處普通高中計劃招收高一新生共計5640人。其中沂水一中2100人,沂水二中940人(含體校特長生50人),沂水三中1300人,沂水四中1300人。我縣將嚴格執行臨沂市按行政區域招生錄取并注冊學籍的辦法,國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范圍為本縣內學生。
二、錄取原則與條件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考生志愿順序等情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的基本條件為綜合素質達到C及以上等級。錄取時,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道德與法治科目成績等級較高的考生。滿計劃時,若存在道德與法治科目等級相同的考生,則該等級考生全部錄取。
三、錄取政策
在保證四處普通高中生源相對均衡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學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一)填報志愿
我縣繼續實行考試前填報志愿的辦法,堅持考生自愿的原則,做到志愿卡每生一張,所有考生由本人填報《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填報表》。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填報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第一、二、三、四志愿不允許重復,并由學生及家長(監護人)簽字確認;參加本年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但不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志愿”欄不準填寫,須在“備注”欄填寫“本人不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姓名、學籍號、畢業學校、學生簽名、家長簽名”欄必須填寫。
各初中學校收齊考生志愿填報表,安排專人錄入電子稿表格,錄入完成后按班級打印讓考生核實確認,確保與志愿卡一致后簽字確認。各初中學校不得統一組織志愿填報,更不得違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縣體校在籍考生和獲得體校專業合格證書的考生同時自愿填寫《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特長生志愿填報表》,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沂水二中。志愿填報結束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
(二)錄取程序
1、指標生錄取。將普通高中招生統招生指標的65%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指標生的分配辦法,以初中學校學籍平臺人數進行確定。指標生的分配對象應為在所就讀的初中學校有連續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指標生錄取,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分配數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指標為止。全縣設最低控制線,控制線為全縣統招生分數線下20分。如果有學校未完成指標生任務,剩余的指標作廢,并納入全縣普通生錄取范圍。
2、體校特長生錄取。計劃招收高一特長生50人。先進行體校在校生錄取,然后進行非體校在校生錄取。
(1)體校在校生: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數線下100分,然后按照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非體校在校生:根據考生報名情況,按照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學業考試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滿分的60%。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分別按道德與法治、文化課總分、語數英三科總分和語文、數學、英語單科分數進行排序,依次錄取。
如果完不成特長生計劃,剩余計劃作為高中學校普通生計劃指標。已經被錄取的特長生不能參與普通生錄取。
3、普通生錄取。對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先根據全縣招生計劃及指標生錄取情況劃定普通生錄取線,再根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考生志愿,分三段進行錄取。不填報志愿者,不參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第一段:總分在第1至2000名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校生不參與排名),按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一中錄取751名、二中錄取319名、三中錄取465名、四中錄取465名。錄取辦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進行錄取,未取滿的學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進行錄取。
第二段:總分在第2001至4000名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校生不參與排名),按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一中錄取751名、二中錄取319名、三中錄取465名、四中錄取465名。錄取辦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進行錄取,未取滿的學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進行錄取。
第三段:總分在第4001至5590名的考生(已被錄取的體校生不參與排名),按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一中錄取598名、二中錄取252名、三中錄取370名、四中錄取370名。錄取辦法是:首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進行錄取,未取滿的學校再依次按考生第二、第三、第四志愿進行錄取。
普通生第一、二、三段錄取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分別按道德與法治、文化課總分、語數英三科總分和語文、數學、英語單科分數進行排序,依次錄取。以上按程序錄取的新生,均由縣教育和體育局會同普通高中招生學校簽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萬戶,各學校務必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實抓好。為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中心校、縣直有關學校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嚴格按照縣教育和體育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二)做好宣傳引導。要利用網絡、微信等媒體進行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和社會環境。各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方案、錄取辦法等提前進行公示,增強考試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宣傳,使廣大學生、家長認識普通高中招生的目的和意義,了解普通高中招生的政策和措施,明白我縣普通高中招生辦法,理解和支持普通高中招生改革。考試招生期間,各學校要開設專門咨詢電話,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熱情為學生和家長服務。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普通高中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不準印發招生簡章和舉辦招生咨詢會;不準進入初中學校進行宣傳;不準在報紙、電視、校園網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廣告;不準突破招生計劃招生;不準跨招生范圍招生;不準超過規定班額編班;不準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錄取的學生;不準搶拉或買賣生源;不準超標準多收費或提前收費;不準隨意降低收費標準或減免收費;不準空掛學籍;不準接收無學籍學生在校就讀;不準舉辦復讀班或招收往屆生插班復讀;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自主選報志愿是考生的權利,各有關學校要切實保障,不準強迫考生填報某個志愿,不準在報名期間扣留學生報名所需材料。
(四)健全監督機制。教育監察、督導、基礎教育等部門要對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控,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投訴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和行為。要切實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及時糾正違反規定擾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行為,加大對違規招生行為的處罰力度。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嚴禁初、高中學校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中考成績排名。對違規學校,取消其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對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不按規定招生的,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1. 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填報表
2. 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特長生志愿填報表
沂水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填報表
畢業學校(章): 2021年5月
姓 名 | 學籍號(19位) | ||||
畢業學校 (全稱) | |||||
報考 普通 高中 學校 志愿 | 志愿名稱 | 代碼 | 志愿學校 | ||
第一志愿 | |||||
第二志愿 | |||||
第三志愿 | |||||
第四志愿 | |||||
說明: 1. 四個志愿必須填寫,且不得重復,重復者無效,需重新填報; 2. “志愿學校”欄分別使用大寫“壹中(代碼:“1”)”、“貳中(代碼:“2”)”、“叁中(代碼:“3”)”、“肆中(代碼:“4”)”填寫。 | |||||
備注 | |||||
學生 簽名 | 家長 簽名 | ||||
注:1、所有考生需填寫本表,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填報后,不得更改。
2、本表必須由學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簽名,學校不得代簽。
3、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但不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①“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志愿”欄不準填寫;②須在“備注”欄填寫“本人不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③“姓名、學籍號、畢業學校、學生簽名、家長簽名”欄必須填寫。
4、學校以此表為準,錄入所發電子模板并按要求上報。
附件2
2021年沂水縣普通高中招生特長生志愿填報表
畢業學校(章) 2021年5月
姓 名 | 學籍號(19位) | ||||
畢業學校 (全稱) | |||||
報考 普通 高中 學校 志愿 | 志愿名稱 | 代碼 | 志愿學校 | ||
第一志愿 | |||||
說明: 特長生只需填寫一個志愿,同時填寫普通考生志愿表。 | |||||
學生 簽名 | 家長 簽名 | ||||
注:1、本表由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名,學校不得代簽。
2、志愿學校只能填寫“貳中(代碼:“2”)”,志愿填報后,不得更改。
3、學校以此表為準,錄入所發電子模板并按要求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