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發布工業強縣十條意見
沂水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強縣建設的十條意見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沂水經濟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工業強縣建設,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提高資源要素保障能力
(一)加大政府性資金支持力度。設立1.6億元工業強縣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其中,引導基金1億元,獎補資金6000萬元),聚焦食品、化工、裝備制造、紡織服裝等傳統產業和新能源、新材料、數字經濟等新興產業,全方位支持重點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縣財政局、縣城投公司等負責落實)。
(二)夯實工業經濟發展基礎。按照“一區引領、多點協同”布局思路,聚焦發展空間、配套水平和體制改革,全力提升沂水經濟開發區承接能力、服務能力,全面提高廬山化工產業園發展質效和本質安全水平。支持沂水經濟開發區(廬山化工產業園)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探索擴界提容,爭創國家綠色園區。加大財政性股權投資力度,加快低效用地盤活再利用,高標準規劃建設食品產業轉型升級低碳示范園、智能裝備制造產業園,打造沂水工業經濟發展新高地。(沂水經濟開發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城投公司等負責落實)
(三)推進優質資源精準供給。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持續推動土地、能耗(煤耗)、環境排放等資源要素向優質企業、重點項目聚集。建立健全縣級領導精準包保優質企業、重點項目機制,著力解決企業發展難題,加快項目建設推進。繼續深入解決企業土地房屋產權歷史遺留問題。支持先進制造業項目落地,對符合集約節約用地要求的,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規上A類、B類、C類企業“畝產效益貸”最高授信額度分別上調至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無還本續貸”直享范圍擴大至規上B類企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改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工信局、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等負責落實)
二、全面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四)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設立2000萬元技術改造獎補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實施生產裝備“高端化”、生產車間“智能化”、減污降碳“綠色化”、兩業融合“服務化”高水平項目,對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達到500萬元(含)、3000萬元(含)、5000萬元(含)以上的,分別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5%、1.8%、2%,最高給予100萬元獎補;支持企業推廣應用工業機器人,對年度內購置使用工業機器人(含機械手臂、智能化成套設備、自動控制系統、應急預警系統)等實際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5%,最高給予100萬元獎補。每年從當年度實際完成投資50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投資占比不低于60%)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中,評選不多于5個縣級重大技術改造標桿項目,每個項目另行一次性獎勵50萬元。優先支持縣級標桿項目申報省市級貸款貼息、市級標桿等扶持項目,對入圍的,最高獎補2000萬元。繼續支持一批城區重點工業企業搬遷升級。縣級及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可享受同期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縣工信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五)支持企業膨脹規模。對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對年銷售收入實際增長5億元(實繳稅金增長500萬元)以上的,按每增長5億元(500萬元)給予5萬元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其中,裝備制造企業、數字經濟企業分別按增長2億元、200萬元為檔計算,企業兩指標增長均達到標準的,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獎勵)。支持企業擴大進出口,對年進出口總額實際增長100萬美元、1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以上的,按每增長100萬美元分別給予1萬元、1.2萬元、1.5萬元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全力支持“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對掛牌上市的,在支持企業享受上級政策的基礎上,縣級另行給予一定獎勵。(縣工信局、縣稅務局、縣商務局、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六)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和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獨角獸”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認定的“瞪羚”企業,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山東省領航企業,獎勵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領軍企業,獎勵50萬元。(縣工信局、縣發改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三、全面支持企業創新領航發展
(七)支持企業創建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獎勵100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研發創新載體(包括技術轉移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院士工作站,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3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3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500萬元、100萬元。對新獲得中國工業大獎的,獎勵5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首臺套裝備及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分別獎勵10萬元。建立企業研發投入遞增獎補機制,鼓勵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對符合省市有關支持條件的,最高獎補600萬元。支持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通過產學研合作完成的省級及以上技術創新優質項目(每年評選不高于10項),每項獎勵3萬元;企業聚焦主業新增的有效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高獎勵5萬元)。(縣發改局、縣科技局、縣工信局、縣人社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八)支持企業打造品牌。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的,分別最高獎勵600萬元、250萬元;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新獲得市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對新獲評“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的,獎勵50萬元;對新獲評“省長杯”工業設計大賽金、銀、銅獎的,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獲評“市長杯”工業設計大賽金、銀、銅獎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對新評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獎勵50萬元;對新評定為山東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新評定為山東省優質產品示范基地龍頭骨干企業的,獎勵10萬元;對新評定為山東優質品牌、山東知名品牌的,分別獎勵5萬元。對新通過海關高級認證(AEO)的,最高獎勵20萬元;對新注冊境外商標且當年度實現進出口實績的,獎勵3萬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九)支持企業提升標準。企業主導、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市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的,分別最高資助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修訂的,分別最高資助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的,分別最高資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修訂的,分別最高資助20萬元、10萬元、5萬元。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考核驗收的,分別最高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得國家、省、市企業標準“領跑者”榮譽的,分別最高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獲得5A級、4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證書的,分別最高資助10萬元、5萬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十)支持企業制造升級。支持企業向綠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模式升級。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工廠,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分別獎勵10萬元、3萬元(按批次);對新認定的省級資源綜合利用先進單位,獎勵3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項目),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開展傳統產業數字賦能行動,支持工業互聯網應用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工業設備上云。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3A、2A、1A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新通過DCMM二級、三級、四級及以上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對新獲得市級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認定的企業,獎勵50萬元。支持企業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對新承接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優選項目、重大產業攻關項目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縣工信局、縣發改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
四、嚴格政策執行
企業獎勵項目由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確認。獎勵資金由省市級財政承擔的,原則上,縣級財政不再重復獎勵。因政策依據調整,獎勵額度發生變化的,按新政策執行。
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畝產效益改革評價,全面深化評價結果運用,規上A類、B類企業所獲縣級財政獎勵分別按100%、60%標準執行,規上C類、D類以及規下企業原則上不予支持享受縣級財政獎勵,不予支持申報市級及以上重點扶持項目。企業所獲縣級財政獎勵總額,不高于當年度企業實現地方財政貢獻額的50%。
申報年度內,企業出現下列問題之一的,取消當年獎勵資格:發生較大及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的,在中央、省環保督察或“回頭看”過程中發現問題被通報批評的;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有重大涉稅等違法行為被依法查處的;在“信用中國”等網站存在涉及嚴重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的;其他符合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范圍的。
本意見條款內容及獎勵資金來源由沂水縣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政策規定與本意見不符的,以本意見為準。
沂水縣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