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調整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202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0148元;最低月繳存基數市轄區1730元,九縣1550元。
二、執行時間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上下限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做好繳存基數調整相關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1年6月25日



